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有何具体规定?

新闻来源: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浏览次数:0日期时间:2011-09-27 23:00:27
问: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有何具体规定?
答:2001年12月12日原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建立题库、制定考试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和年度考试次数的考试组织办法。考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参考人员在计算机与网络方面的基本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每个科目(模块)考试合格的人员,可获得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考试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合格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干部(人事)部门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职务系列范围、职务级别(包括高、中、初三级)和相应级别应考科目(模块)数量,对不同专业、不同地域和不同年龄结构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区别对待,并应有切合实际的能力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按属地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